【总局公示2017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结果】
9月19日,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公示2017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显示,为引导和鼓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工作,促进提高广播电视公益广告质量,推动创作生产出更多优秀作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年继续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工作。日前,经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等推荐,总局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核,评选出2017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扶持项目包括广播作品、电视作品、传播机构三类。其中,获得扶持的广播类作品59部,一类3部,二类15部,三类41部;电视作品类58部,一类3部,二类15部,三类40部;传播机构58个,一类3个,二类15个,三类40个。
【总局发两部新规(征求意见稿)】
9月2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境外人员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这两部正在征求意见的部门法规,以全新的定位、全新的认识、全新的思维,将为引进传播境外视听节目,境外人员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提供法规依据。比如,征求意见稿对调整对象的界定与廓清,在《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视听节目”概念的提出,统合了“网络视听节目”和“广播电视节目”。“视听节目”这个统称的明确提出,牢牢抓住了“视频传播已经成为传播的主流趋势”这一时代命题的核心要义,积极推动融合发展,大力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的法规与政策指向,清晰而明确。
【七大牌照商集体签署《中国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机构自律公约》】
9月21日,为推动互联网电视产业规范与发展,促进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互联网电视工作委员会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的指导下,在北京广电国际酒店主办2018年互联网电视行业合作发展恳谈会,共同探讨互联网电视产业规范与发展的重要机遇及挑战,推动互联网电视产业各方的交流与协作。广电总局网络司强调:OTT投屏须监管,合规运营是前提。在本次会议上,7大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牌照方现场签署《中国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机构自律公约》。通过机制的建立,规范行业从业者行为,依法促进和保障互联网电视行业健康发展。